各培养单位:
根据校历安排和研究生教学计划,2015年12月31日上课结束,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
2016年1月4日开始期末考试。专业选修课、任意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,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
按照《bat365官网登录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bat365官网登录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文件要求,专业必修课考试由培养单位组织安排,填写附件三《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表》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,学位公共课和学位基础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。
二、考试方式
鼓励课程考试方式创新。任课教师如需变更试卷考核方式,请于2015年12月20日之前填写附件二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调整申请》,送至培养单位备案,涉及到学位课考核方式调整的,培养单位应将申请表报送研究生处备案。
三、试卷命题
试卷主要考察员工运用本学科理论与方法解决社会、经济问题的能力,专业课试卷杜绝单纯记忆性试题。每门试卷按附件一格式出A、B试题二套,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试题,予以退回。
四、试卷报送
命题教师应认真核对试题内容及各题分值,确认无误后请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,报送给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。学位课试卷由教学秘书汇总后,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版(需用档案袋密封)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。
五、考试纪律
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试卷传输过程中要严格保密,一旦出现泄题、漏题现象,将对相关培养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。
六、成绩报送
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阅卷,于2016年1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分工作。打印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后报送给培养单位教学秘书,培养单位留存一份,另一份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。
研究生处
2015年12月7日
附件:关于2015-2016(1)研究生期未考试安排的通知.doc
(含:附件一:硕士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;附件二: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调整申请;附件三:2015-2016第一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)